国家开放大学(成人学历免试入学)2014年秋季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行政诉讼法专题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试卷代号:1243
(供参考)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D 2.B 3.A 4.B 5.A
6.B 7.B 8.D 9.C10.A
11.A 12.D 13.D 14.A 15.C
16.D 17.C 18.A 19.A 20.A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5小题,10分)
21. AC 22. ABCD 23. ABCD 24. ABCD 25. ABCD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5小题.20分)
26.撤诉是指原告提出放弃其起诉权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予以同意的诉讼制度。
27.行政诉讼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不同地域的人民法院之间在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上的权限分工。
28.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案件中行政诉讼主体用以证明行政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材料。
29.行政诉讼决定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行政诉讼的顺利进行,正确处理内部的工作关系,对诉讼中发生的某些特殊事项所作出的处理。
30.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是审判监督主体依法定程序,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行政赔偿调解书认为有错误,为保证司法公正,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再审的一种程序。
四、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2小题.20分)
31.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包括:
(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2分)
(2)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原则;(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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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2分)
(4)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2分)
(5)不适用调解原则;(1分)
(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1分)
32.行政诉讼法律适用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主体为人民法院。(2分)
(2)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种类众多。(2分)
(3)行政诉讼法律适用具有司法监督性质。(2分)
(4)行政诉讼法律适用具有终局性。(2分)
(5)行政诉讼法律适用以行政判决书和行政裁定书为法律适用的结果。(2分)
五、论述题(15分)
33.参考答案:
行政诉讼一审开庭审理一般须经过预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和宣判五个阶段。
(1)预备阶段。首先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然后向审判长报告。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3分)
(2)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调查是审判人员在法庭上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审查判断各种证据的诉讼活动。法庭调查的任务是审核和查实各种证据,以查明案情,认定案件的事实。法庭调查依如下顺序进行:当事人陈述;询问证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3分)
(3)法庭辩论阶段。法庭辩论是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法庭调查的事实、证据,相互反驳质问,提出看法,陈述意见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阶段的顺序是:首先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接下来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再由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最后互相辩论。辩论终结后,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询问他们的最后意见。(3分)
(4)评议阶段。法庭辩论阶段结束后,如果当庭可以做出判决的,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如果不能当庭作出判决的,审判长宣布闭庭,合议庭进行评议,定期开庭宣判。合议庭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并以秘密方式进行。评议意见应如实记入笔录,由合议庭成员签名。(3分)
(5)宣判阶段。合议庭评议完毕作出判决后,能当庭宣判的,可当庭宣判;不能当庭宣判的,可定期宣判。当庭宣判的,应于10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决定时,应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3分)
法庭审理五个阶段全部结束,由审判长宣布闭庭。
六、案例分析题(15分)
34.参考答案:
(1)本案中,市文化局和市公安局为共同被告。(2分)《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3分)
(2)人民法院应通知市公安局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2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3分)
(3)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6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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