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成人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实施方案

    发布人:赵老师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5-11-26 15:20:11

 河南成人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成人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业(专科)专业规则,实现培养目标,保证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工作的顺利有效进行,根据《成人学历免试入学社会实践教学工作规范》、《成人学历免试入学毕业作业(设计)教学工作规范》、和《“成人学历免试入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 法学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大纲》(试行),结合我校自身特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综合实践环节分为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两部分。

    一、社会实践

    (一)性质、目的

    社会实践是河南成人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业(专科)的综合实践环节之一,目的是加强学生对国情、民情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 尤其是对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培养和训练学生认识、观察社会的能力以及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并为撰写毕业论文和学生毕业后尽快适应实际工作打下基础。

    (二)学分、时间安排

    社会实践为3学分。不得免修。

    社会实践必须在修完法学专业60%的主干专业课程之后进行。

    社会实践时间安排一般不少于3周。

    (三)实践形式要求

    社会实践的内容应限定在立法、执法与司法实践范围内。各市县级国家开放大学应根据法学专业的特点,结合毕业论文的选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社会实践。各市县级国家开放大学应根据条件建立模拟法庭或采取其他方式建立固定的教学实践基地,为学生的法律实践提供条件。

    社会实践可采取模拟法庭(现场和网络两种形式)或者社会调查中的任何一种。

    1.对模拟法庭(现场进行)的具体要求

    (1)将学生分组,原则上相同教学点的学生分在一组。每组学生人数在6——8人左右。每组选一名组长,并为每一组指定一名指导教师。

    (2)组长从剧本库抽取剧本。

    (3)抽到剧本后,各小组自行商议角色分配,并由组长作好记录交给该组指导教师。

    (4)各小组自行商议排练时间。

    (5)在指定的日期内,小组学员集中到某教室进行现场表演,由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2-3位老师作为评委,给同学们的表现打分,并结合剧本案例进行现场点评。

    (6)现场演练完毕后,小组各学员针对本次模拟法庭的剧本内容或者现场表现,填写模拟法庭实践报告表提交给指导教师。模拟法庭实践报告表详见附件一。

    (7)指导教师综合学生现场表现和提交的模拟法庭实践报告表,给出最终成绩。

    注意事项:

    (1)角色分配由组员商议,商议不成,由小组抽签决定。

    (2)若角色较多,可根据剧本情况,一人分饰多个角色。但要注意分配的科学性。如,一人不能既充当审判长,又充当犯罪嫌疑人。

    (3)各小组学员表演以剧本为基础,也可以在此基础上对角色有所发挥,但不能影响基本剧本内容的统一性。

    (4)模拟法庭实践报告表中的心得体会的内容,既可以是感悟,也可以是法律问题探讨,但必须与本剧本有关,且不能简单抄袭剧本上的内容。

    (5)小组个别成员若有紧急情况确实无法按时到场,应当提前通知组长及指导教师。现场表演与模拟法庭实践报告表缺一,则该实践成绩均为0分。

    2.对模拟法庭(通过网络进行)的具体要求

    (1)将学生分组,原则上每组学生人数在6——8人左右。每组选一名组长,并为每一组指定一名指导教师。确定案例,选择角色。以学生自愿选择为原则,必要时,由班主任进行调整。

    (2)角色确定后,召集所有参与者进入河南国家开放大学网上会议室测试版进行培训,并在活动开展前进行设备的调试。

    (3)在指定的日期内,小组学员同一时间上网进行网络模拟法庭活动。由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1-2位老师作为评委,给同学们的表现打分,并结合剧本案例进行现场点评。

    (4)网络模拟法庭简单流程安排

    A.由主持人介绍本次活动目的及简要案情

    B.介绍参加本次活动的老师和学生

    C.主持教师通过网络平台给学生展示庭审现场的布局图,弥补不能现场进行模拟庭审的缺陷

    D.模拟法庭开庭审理

    庭审部分完全按照我们国家现行法庭审理的正规模式来进行。

    E.主持人宣布结束。由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表现进行点评,由主持人对案件涉及的要点进行讲解。

    (5)活动完毕后,小组各学员针对本次模拟法庭的剧本内容或者表现,填写模拟法庭实践报告表提交给指导教师。

    (6)指导教师综合学生表现和提交的模拟法庭实践报告表,给出最终成绩。

    3.对社会调查的具体要求

    (1)主要教学环节:教师集中辅导,教给学员社会调查的一般知识,提出相关要求——确定每位学员的指导教师,在教师指导下完成下列环节——论证并选定调查题目——拟定调查方案——开展调查——完成调查报告初稿——修改定稿——经评审获得成绩。

    (2)选题:学生可以针对所在地区或者司法部门存在的某一法律现象,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写出不少于2000字的调查报告作为法律实践书面材料。

    (3)调查方法:首先确定调查方法的性质:是重点调查、典型调查或抽样调查。其次确定具体采用的调查方法:如实际考察、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资料调查等,可以单独使用一种方法,也可以综合运用两种以上方法。文献资料调查可作为其他调查方法的辅助方法,而不能单独使用。

    (4)组织形式:可以单人独立进行,也可以由3人以下(含3人)组成的小组协作完成调查并共同撰写调查报告。如独立完成则单独得分;如小组完成,每位小组成员必须参与调查并独立承担其中一部分内容的撰写,并在成果上注明,分别得分(未注明只能由第一作者得分)。

    (5)基本要求:进行调查和写调查报告时,应做到:调查应深入细致,不得走马观花,草率行事;调查前应确定调查主题,避免盲目;调查报告所引用的材料应准确,能说明文章主题。

    (6)篇幅要求:调查报告及调查方案字数相加,如单人完成,要求不低于2000字;如二人合作完成,不低于3000字;三人合作完成,不低于4000字。

    (7)文体规范:调查报告必须包括如下要素:题目;对所调查问题的说明;调查的对象;调查的方法;调查结果及分析;对问题的思考与对策建议。其中“调查结果与分析应是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具体写作指导及范例见附件二。

    (8)考核要求:必须在真实有效的调查基础上提交调查报告。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未亲自参与调查活动;虽亲身参与了调查活动,却未独立完成调查报告。

    (9)成绩评定标准:社会调查成绩按百分制。及格的标准是:选题有现实意义,调查真实;材料可靠;分析正确;文体基本要素齐全,格式规范;结构基本完整;语言表述通顺;成果形式、材料、字数完全符合要求。

    二、毕业论文

    (一)性质、目的

    毕业论文是河南成人大学法学专业专科的综合实践环节之一,是实施法学专业的专业规则,实现培养目标必不可少的实践性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检验学生学习效果和理论研究水平的重要手段。

    (二)学分、时间安排

    毕业论文为5学分。不得免修。

    毕业论文的写作应安排在修完法学专业80%的课程之后开始进行。

    完成毕业论文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周。

    (三)选题及写作的基本要求

    1.从文章的主题到内容,不得违背四项基本原则,不得与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

    2.毕业论文的选题应当在法学专业范围之内,并具有法学专业研究的特点。毕业论文的选题一般以专科阶段所学法学专业课程内容为选题范围。选题应当结合我国目前的法学研究动态和司法实践,选择应用性强或当前司法实践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作为毕业论文的主要方向和主要内容,鼓励学生对我国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探讨。

    毕业论文选题采取自选命题的方式。

    3.毕业论文的体裁应为学术性论文。调查报告、工作总结或单纯的案例分析不能作为毕业论文。

    4.毕业论文的字数不少于4000字。格式详见附件三。

    (三)成绩评定标准

    毕业论文成绩以100分计算,分四等,取得合格以上成绩者给予毕业论文的学分。具体评定标准详见附件四。

    三、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是学生对教师提供的案例进行分析论证。学生可在案例分析与毕业论文之间选择一种形式,完成5学分。

    案例分析的具体要求:

    (一)具体做法

    1.分配指导教师(建议与上述模拟法庭指导教师为同一人)。

    2.学生从案例库抽取案例。

    3.学生对案例写出书面的分析。

    (二)要求

    1.字数不少于800字。(仅指分析部分,不包括已有的案例本身)

    2.在进行案例分析的时候,也可以对案例所涉及的相关基础知识点作进一步阐述。

    3.最终提交时,应将案例页附在正文前面。

    4.案例分析格式详见附件五。

    (三)成绩评定标准

    案例分析成绩以100分计算,分四等,取得合格以上成绩者给予5学分。评定标准如下:

    1.优秀(85分—100分):分析关联案例主题,能够应用所学知识,将案例问题与个人实践中的现象、问题相结合,进而联系该问题研究的新进展、或交叉知识进行分析,依此得出了可以指导个人实践的有益结论;文辞达意,逻辑合理,无结构缺失。

    2.良好(75分—84分):回答、分析关联案例主题,能够应用所学理论知识,将案例问题与实践中的现象、问题相联系进行分析,依此得出了合理的结论;文辞达意,逻辑合理,无结构缺失。

    3.中等(60分—74分):回答、分析关联案例主题,能够按照常识与常理进行回答、分析,依此得出了必要的结论;文辞达意,逻辑合理,无结构缺失。

    4.不合格(60分以下):回答、分析与案例主题无关;或者回答、分析与案例主题相关,但是缺乏自己的思路,且辞不达意,逻辑混乱,结构有缺失。字数少于800字。

    四、指导教师

    (一)指导教师条件

    1.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开放大学教学情况。

    2.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相应专业教学经历或实际工作经历。

    (二)指导教师职责  

    1.根据实践教学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制定详细工作计划。

    2.对学生综合实践全过程进行指导,解决实践中的有关问题。

    3.根据学生参加综合实践的表现与写出的书面文字给出具体准确的评语,并给出成绩。

    此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河南成人大学文法学院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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