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成人高考招生院校之黄淮学院郑州函授站建设与管理【五】

    发布人:刘老师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2-06-20 19:42:12

河南成人高考招生学校之黄淮成人教育学院郑州函授站建设与管理规定系列【五】经费、管理监督、罚则及附则

    在前四篇中原成人高考网刘老师为各位成考生带来黄淮学院成人高等教育郑州函授站建设与管理守则系列【一】总则、【二】函授站设置、【三】郑州函授站职责及【四】成考辅导教师及管理人员要求,现在为成考生带来黄淮成教院郑州函授站管理与建设守则系列第五至第八章,也是系列【五】经费、管理监督、罚则、及附则,望各位考生及时查看并详细了解,以免因失误报错成考学校和选错函授站。

黄淮成教院郑州函授站建设与管理第五章 经费

  第十八条 函授站所需经费由设站单位按建站协议中的规定从本站学员所交学费中拨给。函授站不得擅自向学员收取其他费用,亦不得将函授站经费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 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函授站所需经费由设站单位提供或筹集,联合设站的由有关单位分摊”的原则,函授站可自行筹集部分经费。但函授站筹集的经费必须用于函授教育的教学管理和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不得挪作他用,亦不得以函授站的名义为其他单位或项目筹集资金。

  第二十条 函授站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本站的经费和财务工作,并建立健全必要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做好本站经费的预算、筹集、收缴使用、结算等工作,并负责定期向站长汇报经费管理情况,接受设站单位检查,还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审计与监督。

黄淮学院成人高等教育郑州函授站第六章 管理监督

  第二十一条 函授站应自觉接受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黄淮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设站单位的管理监督。

  第二十二条 成人教育学院定期对函授站的教学管理、财务管理、学员学籍管理等工作进行检查、评估,表彰工作成绩优异的函授站和工作人员;对办学条件不能保证,管理混乱的函授站进行整顿;对工作不负责任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与设站单位协商予以批评教育或调整。

  第二十三条 成人教育学院定期召开函授站工作会议,安排工作,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第二十四条 组织函授站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函授教育方针、政策和函授教育管理知识,提高管理水平。

河南成人高考院校之黄淮学院郑州函授站建设与管理第七章 罚 则

  第二十三条 在对函授站的定期检查、评估工作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学院可要求函授站限期整顿或撤消该函授站。

  (一)未按本规定设置函授站的;

  (二)不履行函授站职责和建站协议的;

  (三)不能保证教学质量的;

  (四)以学院名义或其他名义乱收费的;

  (五)违反财经纪律擅自挪用函授教育经费的;

  (六)违法或违反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的。

河南成考学校之黄淮学院郑州函授站设置与管理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黄淮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内容是河南成人高考招生高校之黄淮学院郑州函授站建设与管理规则系列【五】经费、管理监督、罚则及附则方面的规定,也是本系列中的最后一篇,各位同学请及时查看,认真了解,若对2012河南成人高考招生报名方面有不清楚明白的问题可及时咨询中原成人高考网客服【QQ1298709253】,了解更多河南成考信息请及时关注中原成人高考网

拓展阅读:点击下面内容可查看黄淮学院成人高等教育郑州函授站建设与管理守则其它章程规定!

 

一、黄淮成人教育学院郑州函授站管理总则

二、黄淮学院成人教育郑州函授站设置

三、黄淮成教院郑州函授站职责

四、黄淮学院成人高等教育郑州函授站辅导教师和管理人员设置

五、黄淮学院成教郑州函授站经费、监督管理、罚则及附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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