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州大学即将迎来合校15周年庆典之际,学校决定筹建郑州大学校史馆,以回顾办学历史、展示办学成就,同时也为了弘扬“笃信仁厚,慎思勤勉”的郑大精神。为做好校史馆筹建的工作,现面向郑州大学及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院的全体师生及社会各界征集校史资料及实物,希望所有人员踊跃参与。此次活动的具体要求如下,请参与人员详细阅读。
一、征集范围
郑州大学(包括原郑州大学、原郑州工业大学、原河南医科大学)自建校以来,在办学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有纪念意义,有保存、研究、展览价值的文字文献、图表、照片、音像资料以及文物或实物。
二、 征集内容
(一)文字类资料
1、办学早期的招生简章、招生计划表、教材、教案、教学大纲、学生作业、实习方案等;
2、学校早期印发的各类刊物、印刷品及本校教师编写的教材、专著、译著等(含早期油印本、刻印本);
3、对学校产生过重要影响的人物的文稿、信函、著作、传记、媒体报道材料等;
4、反映学校各个时期重要事件、重点建设、重大发展的文件、报刊、书籍、文字资料等;
5、师生员工撰写的反映在校学习、工作、生活情景的文章、回忆录、自传、逸事等。
(二)图像类资料
1、各个时期尤其是早期办学阶段教学、研究、实习实践活动,以及校园学术、文化、体育生活的照片、影像;
2、早期校园建筑、校园风光的照片、影像;
3、有影响人物的相关照片、影像;
4、学校重大活动、事件的照片、影像;
5、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检查等照片、影像;
6、毕业生合影照片、毕业纪念册、毕业周年聚会等的照片、影像。
(三)实物类资料
1、学校不同时期的徽标、印章等;
2、各个时期具有代表性的师生证件,包括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工作证、借书证、毕业证书等;
3、学校团体或个人获得的省部级以上的各类奖状、奖杯、奖牌、奖章、证书、锦旗等;
4、交流活动中获赠的有纪念意义的锦旗、画册、礼品,各级领导人、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视察、参观时的题字、题词、赠品、纪念品等;
5、年代较早的具有纪念意义的教具、教案、仪器设备、工具、模型等;
6、杰出校友、知名教授等的具有纪念意义的个人用品、聘书、手稿等;
7、反映早期校园风貌的匾额、碑石以及带有老校名印记的办公家具、工作生活用品等;
8、校友个人创作的作品,如绘画、书法、篆刻、雕塑、曲谱、模型、工艺等。
(四)其他
以上未详细列及,但能够反映学校历史的有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三、征集方式
1、接受捐赠。
2、代管与复制。对珍贵的资料、实物,学校可代为保管(双方签定保管协议),或复制后返还原件。原件或复制件在校史馆展出,并标明物件出处。
3、经双方友好协商的其他方式。
四、权益维护
1、凡接受捐赠、购买、复制、交换的档案资料归学校所有,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提供利用。
2、凡无偿捐赠具有较高价值档案资料者,学校将颁发收藏证书,捐赠者可优先、无偿利用所捐赠的档案资料。
3、凡捐赠者享有著作权的档案资料,学校依法予以保护。捐赠者有特殊要求的,学校将本着对国家、社会、个人有利的原则予以尊重。
4、凡寄存学校的档案资料,产权归寄存者所有,学校将按寄存时达成的协议,在规定的范围内提供利用。
5、不愿捐赠的可经学校复制后用于公开展出,将原件退还本人珍藏。
6、对自愿捐赠物品及有关史料的个人、组织,除办理相应的征收手续及交付登记清单外,视不同情况,分别采用展出时署名、颁发荣誉证书或收藏证书、赠送复制件等不同方式致谢。
五、征集要求
1、本次集中征集校史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
2、提供图像资料时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人员姓名及职务等。提供实物可附简单的文字介绍。
希望各界人士多多支持,踊跃参加,并相互转告,期待您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对您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