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获取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和《郑州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结合我校远程教育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授予对象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均可以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二、授予条件
1、 申请学士学位者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
2、 掌握本门学科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 在学习期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且课程平均成绩在 70 分以上(含 70 分)。
4、 在学习期间重考课程学分累积不能超过12学分(含12)。
5、 通过毕业论文答辩,且成绩合格。
6、 在远程学习期间通过省学位办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
7、 在校期间,有严重违纪行为或因考试作弊被处分,不得申请学士学位。
三、授予程序
1、学生在修业年限内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交到所在学习中心。
2、学院对申请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报学校学位委员会批准,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学识学位证书,报省教育厅备案。
3、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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