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雨 巴金
窗外露台上正摊开一片阳光,我抬起头还可以看见屋瓦上的一段蓝天。好些日子没见到这样晴朗的天气了。早晨我站在露台上昂头接受最初的阳光,我觉得我的身子一下子就变得十分轻快似的。我想起了那个意大利朋友的故事。
路易居·发布里在几年前病逝的时候,不过四十几岁。他是意大利的亡命者,也是独裁者墨索里尼的不能和解的敌人。他没想到他没有看见自由的意大利,在那样轻的年纪,就永闭了眼睛。1927年春天,在那个多雨的巴黎城里,某一个早上阳光照进了他的房间,他特别高兴地指着阳光说,这是一件了不起的可喜的事。我了解他的心情,他是南欧的人,是从阳光常照的意大利来的。见到在巴黎的春天里少见的日光,他又想起故乡的蓝天了。他为着自由舍弃了蓝天,他为着自由贡献了一生的精力。可是自由和蓝天两样,他都没有能够再见。
我也像发布里那样地热爱阳光,但有时我也酷爱阴雨。
十几年来,不打伞在雨下走路,这样的事在我不知有过多少次。就是在1927年,当发布里抱怨缺少阳光的时候,我还时常冒着微雨,在黄昏、在夜晚走到国葬院前面卢梭的像脚下,向那个被称为“18世纪世界的良心”的巨人吐露一年轻异邦人的痛苦的胸怀。
我有一个应当说是不健全的性格。我常常吞下许多火种在肚里,我却还想保持心境的和平。有时火种在我的腹内燃烧起来。我受不了熬煎。我预感到一个可怕的爆发。为了浇熄这心火,我常常光着头走入雨湿的街道,让冰凉的雨洗我的烧脸。
水滴从头发问沿着我的脸颊流下来,雨点弄污了我的眼镜片。我的衣服渐渐地湿了。出现在我眼前的只是一片模糊的雨景,模糊……白茫茫一片……我无目的地在街上走来走去。转弯时我也不注意我走进了什么街。我的脑子在想别的事情。我的脚认识路。走过一条街,又走过一条马路,我不留心街上的人和物,但是我没有被车撞伤,也不曾跌倒在地上。我脸上眼睛看不见现实世界的时候,我的脚上却睁开了一双更亮的眼睛。我常常走了一个钟点,又走回到自己住的地方。
我回到家里,样子很狼狈。可是心里却爽快多了。仿佛心上积满的尘垢都给一阵大雨洗干净了似的。
我知道俄国人有过“借酒淹愁”的习惯。我们的前辈也常说“借酒浇愁”。如今我却在“借雨洗愁”了。
我爱雨不是没有原因的。
1941年7月20日
1.本文题目是“雨”,作者为什么用近一半的篇幅写“阳光”?
答:(1)因为作者热爱阳光,阳光代表着作者所追求的自由和光明。(2)写阳光是为下面写雨作铺垫。
2.作者说:“我有一个应当说是不健全的性格。”其中“不健全的性格”指的是什么?
答:(1)常常在肚里吞下了许多火种却还想保持心境的和平。(2)常常想借雨浇熄心火。
3.“我的脚上却睁开了一双更亮的眼睛”这句话有什么深刻含义?
答:作者经过雨水的洗礼,是不会走错路的。
4.作者为什么写路易居·发布里?
答:(1)表达自己与发布里有相同的追求。(2)表达对发布里天亡的遗憾、怅惋的心情。
5.根据文意概括回答,作者为什么爱雨?
答:(1)可以荡涤心灵的尘垢。(2)可以洗却内心的愁苦。
二、我的梦想 史铁生
也许是因为人缺了什么就更喜欢什么吧,我的两条腿一动不能动,却是个体育迷。我不光喜欢看足球、篮球以及其他球类比赛,也喜欢看田径、游泳、拳击、滑冰、滑雪、自行车和汽车比赛,总之我是个全能体育迷。
我最喜欢并且羡慕的人就是刘易斯。他身高1米88,肩宽腿长,像一头黑色的猎豹,随便一跑就是10秒以内,随便一跳就在8米开外。不怕读者诸君笑话,我常暗自祈祷上苍,假若人真能有来世,我不要求别的,只要求有刘易斯那样一副身材就好。我还设想,那时的人又会普遍比现在高了,我至少要有1米9以上的身材;那时的百米速度也会普遍比现在快,所以我不能只跑9秒9几。
作小说的人多是白日梦患者。好在这白日梦并不令我沮丧,我是因为现实的这个史铁生太令人沮丧,才想出这法子来给他宽慰与向往。我对刘易斯的喜爱和崇拜与日俱增。相信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想若是有什么办法能使我变成他,我肯定不惜一切代价;如果我来世能有那样一个健美的躯体,今生这一身残病的折磨也就得了足够的补偿。
奥运会上,约翰逊战胜刘易斯的那个中午我难过极了,刘易斯当时茫然若失的目光就像个可怜的孩子,让我一阵阵的心疼,我竟似比刘易斯还败得惨,还迷失得深重。这岂不是怪事么?在外人看来这岂不是发精神病么?我慢慢去想其中的原因。是因为一个美的偶像被打碎了么?如果仅仅是这样,我完全可以惋惜一阵再去树立起约翰逊嘛,约翰逊的雄姿并不比刘易斯逊色。我非常明白,后来者居上是最应该庆祝的事。或者是刘易斯没跑好让我遗憾?可是9秒92是他最好的成绩。到底为什么呢?最后我知道了:我看见了所谓“最幸福的人”的不幸,刘易斯那茫然的目光使我的“最幸福”的定义动摇了继而粉碎了。上帝从来不对任何人施舍“最幸福”这三个字,他在所有人的欲望前面设下永恒的距离,公平地给每一个人以局限。如果不能在超越自我局限的无尽路途上去理解幸福,那么史铁生的不能跑与刘易斯的不能跑得更快就完全等同,都是沮丧与痛苦的根源。假若刘易斯不能懂得这些事,我相信,在前述那个中午,他一定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
在百米决赛后的第二天,刘易斯在跳远决赛中跳出了8米72,他是个好样的。看来他懂,他知道奥林匹斯山上的神火为何而燃烧,那不是为了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战败,而是为了有机会向诸神炫耀人类的不屈,命定的局限尽可永在,不屈的挑战却不可须臾或缺。我不敢说刘易斯就是这样,但我希望刘易斯是这样,我一往情深地喜爱并崇拜这样一个刘易斯。
这样,我的白日梦就需要重新设计一番了。至少我不再愿意用我领悟到的这一切,仅仅去换一个健美的躯体,去换1米9以上的身高和9秒79乃至9秒69的速度,原因很简单,我不想在来世的某一个中午成为最不幸的人;即使人可以跑出9秒59,也仍然意味着局限。我希望既有一个健美的躯体又有一个了悟了人生意义的灵魂,我希望二者兼得。但是,前者可以祈望上帝的恩赐,后者却必须在千难万苦中靠自己去获取——我的白日梦到底该怎样设计呢?千万不要说,倘若二者不可兼得你要哪一个?不要这样说,因为人活着必须有一个最美的梦想。
后来得知,约翰逊跑出了9秒79是因为服用了兴奋剂。对此我们该说什么呢?我在报纸上见了这样一个消息,他的牙买加故乡的人们说,“约翰逊什么时候愿意回来,我们都会欢迎他,不管他做错了什么事,他都是牙买加的儿子。”这几句话让我感动至深。难道我们不该对灵魂有了残疾的人,比对肢体有了残疾的人,给予更多的同情和爱吗?
1.作者最初对来世的要求是什么?后来为什么又要重新设计自己的“白日梦”?
答:有刘易斯那样一副身材。因为“我”对“最幸福”有了新的认识,即既有一个健美的躯体,又有一个了悟人生的灵魂,二者缺一不可。
2.在约翰逊战胜刘易斯之后,作者是否认定刘易斯就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为什么?
答:没有认定。因为(1)作者认为刘易斯懂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局限,不可能实现所有的欲望;(2)作者相信刘易斯会走出失败的阴影,不屈地向命定的局限挑战。
3.面对刘易斯的失利,作者为什么“心疼”?
答:因为作者看到了“最幸福的人”的不幸,从而导致作者心中最幸福的梦境破灭了。
4.这篇文章行文的线索是怎样的?
答:这篇文章从追梦到梦碎,再到重新设计最美的梦境,抒写了作者的人生感悟。
5.结尾一段深刻地揭示了作者怎样的人生感悟?从全文看,它起了什么作用?
答:灵魂有残疾比肢体有残疾更可悲。使本文的主旨得以升华和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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