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面向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通晓中外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与实务,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系统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能够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以及相关行政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1.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的各级各类行政干部、国家公务员、教师、其他行业的在职从业人员、社会青年、待业人员等;
2.报考医学类相关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名时考生需携带卫生类执业资格证或初级以上(含初级)卫生类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具备医学类专业招生资格的学习中心报名。
本专业学生通过系统地学习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人力资源管理基本理论及基本技能,接受人力资源管理业务的系统训练,具有分析解决人力资源管理问题、进行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基本能力。身体健康,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
具体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社会的奉献精神。
(二)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及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三)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五)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及领导的基本能力;
(六)熟悉与人力资源管理有关的方针、政策及法规;
(七)具有分析和解决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基本技能;
(八)了解本学科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
(九)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实践动手能力;
(十)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管理学、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分析与评估、人员招聘与配置、人力资源培训与开发、薪酬与福利管理、人员测评理论与方法、绩效管理、劳动经济学、行政管理学、非营利组织管理、员工培训与开发、公共安全管理、金融管理概论、公共政策、地方政府治理等